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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钰:凭什么说我性爱录像带掺假

2007-03-10 09:36:36 来源: 北京晨报(北京)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张钰资料图

张钰律师出示证据。

(文/武新)张钰向媒体公布性爱录像后,一篇题为“和幕后老板谈妥百万合约,张钰性爱录像带怀疑作假”的报道,使这起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为了予以还击,张钰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刊登该文的《购物导报·完全娱乐》周刊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昨天,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张钰本人并未到庭,而是请两位律师代理此案。

案情 缘自一篇报道

庭审前,张华利律师向记者出示了引起官司的报纸原件。记者看见,报纸上除了有几张张钰签约的照片外,还有她本人的身份证。《购物导报·完全娱乐》周刊的原文称,在录音带中,当幕后老板要求张钰把手头掌握的一些材料按照合约规定交出来的时候,张钰对该老板说:“如果你能做技术处理的话……”该老板当即答应下来,并称自己手下有很厉害的技术人员,能对录像带做技术处理。从网站提供的图片来看,张钰已经签下了合约。“如果这个细节被证实的话,那张钰所谓的性爱录像带,很可能是假货。”

“这篇报道歪曲了事实真相。”张华利律师说,张钰被mimi007网络传媒公司聘为网站专栏作者,双方签有合约,只规定了撰写文章及稿酬等事宜,并未涉及性爱录像的问题,《购物导报·完全娱乐》刊登的图片正是张钰与mimi007方面签订作为专栏作者的合约,与性爱录像毫不相干。他认为,《购物导报·完全娱乐》的报道通过移花接木的方式,将两件无关的事情强行拼凑在一起报道,是在混淆视听,侵害了张钰的名誉权。

被告 我有录音为证

作为购物导报方面的代理人,李蓉律师告诉记者,报道是真实的,他们在庭审中出示了一份关键的录音证据,正是涉案文章所提到的录音带,里面录有张钰和一个姓黄的老板在商量书稿的谈话,其中张钰询问可否对一些照片进行技术处理,黄老板答应下来,记者根据录音带的内容作出推测——张钰有可能对性爱录像做技术处理。

“张钰与mimi007方面签约与性爱录像有关吗?”记者追问。“这是两回事。”李蓉律师说,张钰做mimi007网站专栏作家,按合约每月向对方提供几篇揭露娱乐黑幕文章,对方支付稿酬。

《购物导报·完全娱乐》的文章提到“最后双方谈妥了近百万的价格”。张华利律师说,录像带中没有关于性爱录像的内容,张钰自始至终只谈到了书稿。

张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性爱录像是在与mimi007方面签约之前公布的,我不会再出售录像带,这篇报道是在胡说八道,那位记者也没有采访我,就随便刊登了这样不负责任的文章。”

原告 张钰被人下套

张钰告诉记者,她的身份证被刊登后,给她的家人带来了危险,曾有人找到她在湖北的单位,询问她的家人住址,报社这样做太过分了。张华利律师说:“报社不仅侵犯了张钰的名誉权,也侵犯了她的姓名权。”

报社则认为,张钰是公众人物,对其名誉权理应适用“事实恶意”的原则。在名誉权纠纷中,一般只要主观上没有恶意,不是故意捏造事实,公众人物就应“容忍与理解”对其可能造成的“轻微损害”。

“我在法庭上说了,这件事是有人给张钰下了套。”张华利律师说,先让张钰签约,然后提供录音带,再出现这篇报道,目的就是贬损张钰的名誉。

“我公布的录像带没有进行技术处理,都是真的。”张钰强调,不久她将起诉一些导演,到时候会将性爱录像作为证据出示,法院会鉴定出录像是真的。

插曲 审理未能公开

昨天,不少记者提早赶到法院,等候张钰出现。但是直到开庭时,张钰仍然没有现身,让在场记者们备感失望。更令人惊诧的是,法院宣布此案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所有记者及旁听人员不能旁听,只得在庭外等候。

“这个案子怎么会涉及个人隐私,我们也觉得很奇怪。”作为张钰的代理人,北京市万腾律师事务所的张华利律师说,张钰已将涉及其隐私的性爱录像予以公布,当然也认为此案是可以公开审理的,她本人没有向法院提出不公开审理的请求。

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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