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年报》摄影实习生徐程初生牛犊、初来乍到,实在是不识进退、不懂规矩,竟然在《加油!好男儿》的现场拍下了范冰冰经纪人“光哥”(这名字可够扎眼的,就是穆晓光)观看比赛的单人照片。光哥不干了,说自己虽然叫光哥,却是见不得光的,要求记者将照片删掉。记者照办之时,却因光哥怀疑他使诈,被两名范冰冰的保镖殴打,还将其笔记本电脑摔散了架……
好家伙!明星保镖居然不是防卫性设施,成了进攻型武器;居然不是看家护院的哮犬,成了断了链子的疯狗……娱记本名狗仔,竟遭狗咬,莫非自家人不认自家人?莫非自残骨肉?莫非相煎何太急?如此这般,是不是透露给公众一个信号,明星是“动物凶猛,生人勿近”呢?被踢了、咬了一概不负责任?
范冰冰去年就曾身体力行踢过记者,后又扬言“还要踢他”,大约是考虑到自己的莲足、玉趾实在金贵,不能多用,恐怕有所损伤;于是在解约华谊、单飞创办工作室以后,特意聘请了保镖,“踢人不用冰冰脚,有事保镖服其劳”?但保镖毕竟是你老范花钱请的,是受雇于你听你指使的,难道打了人、损坏了财物,不用你范冰冰出钱摆平吗?不过是多个人做挡箭牌、替罪羊而已,如有法律责任,老范倒可以一推六二五,推给保镖本人就是了。
这作风倒象是黑社会老大了,也不是说混黑社会就真的逍遥法外,只不过出了事有小兄弟甘愿去顶罪,能够确保老大总是安全的。只知道老范单飞,有了个新经纪人光哥,没听说她混黑道了?咋把黑老大的做派学了个十足十呢?
转回去说光哥,还真是没见过这位的尊容,不知是何如人也。您莫非在局子里有案底,或是怕被网上通缉的给辨认出来,为啥就不能照相,见不得人呢?模样丑?难道非得能唱花旦的男人才能照相?您难道连证件像都没拍过一张?至于怕照片登报怕到要抢电脑、砸电脑乃至打人的程度吗?
老范也好,光哥也罢,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您再有钱,能赔得起人、赔得起物,打人和毁物本身还是违法犯罪,这一点并不因你们的所谓名人身份而有任何不同。除非您是黑社会,并且找好了弟兄顶这雷……(文/花满楼台)
新闻回放:日前,范冰冰来沪担任“加油!好男儿”比赛评委,因为有媒体在比赛过程中拍下范冰冰经纪人穆晓光照片,导致范冰冰的两名随身保镖动粗,甚至还摔坏了一台笔记本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