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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许晓)窦唯烧车案在北京宣武区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开庭两个小时后,起诉方和被诉方在赔偿金额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宣布择日再判。这个结果出来1分钟之后,网易娱乐第一时间打通窦唯的手机进行连线。
窦唯表示,自己走进法庭时心情平静,并不紧张。对今后的法庭审判能否达成自己期望的结果,窦唯说“一切让法院去判断吧”。同时,窦唯也证实他将和自己的乐队一起在本周末赴深圳演出,并表示不希望烧车案的审理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与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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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被告人:窦唯(曾用名:暮良),因涉嫌放火罪,于2006年5月1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5日经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决定被取保候审。
2006年5月10日11时许,窦唯在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06号报社内,因对该报对其的有关报道不满,故将报社的电脑、
同日18时许,窦唯在报社门前,将周某停放在此处的丰田牌VIOSGL-IECT型轿车上泼酒汽油后点燃毁坏,经鉴定损失价值人民币5379元。后被告人窦唯拨打“110”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窦唯无视国法,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