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昇夜店遭打破头留后遗症 获判赔75万

2007-09-21 11:58:45 来源: 网易娱乐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萧捷文 陈昇被围殴重伤,3年前出庭时右手仍不灵活。

男子萧捷文5年前在台北兰桂坊PUB聚餐喝酒时,不满歌手陈昇没向他敬酒,竟找黑衣人持红酒瓶等围殴陈昇,致陈昇头部重创险成植物人,萧因重伤害罪被判刑5年8个月,现上诉最高法院,而被陈民事求偿1千万元部分,台北地院昨判萧仅须赔陈292万余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75万元左右)。

陈昇右手仍有后遗症

萧捷文於2002年6月27日在台北兰桂坊PUB与友人喝酒聚会时,不满歌手陈昇未向他敬酒致意,半夜3时许,竟找来多名黑衣人到PUB,分持桌上红酒瓶及铁水壶围殴陈昇及劝架团员黄振荣,致陈昇颅骨骨折、右臂桡神经外伤,复健后仍有右手神经麻痺后遗症。法官审酌陈昇受伤后减少演唱收入及双方身分地位,判萧须赔陈292万余元,赔黄8万元。陈昇律师陈超凡昨表示,收到判决后会与陈昇讨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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