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名状》演员刘德华及导演陈可辛,日前接受郑裕玲主持的无线收费台节目访问,华仔趁机澄清被传贪靓不肯剃头拍清装片传言,他解释当时背景是打仗,不会有人这样有空去剃头发。最初他更建议头发和胡须一样长,塑造一个乱七八糟造型,所以他不是为贪靓不肯剃头。至于陈可辛被问到《投名状》会否参加奥斯卡?他说:“08年不会,09年才算。”

陈可辛不参加08奥斯卡
片中有场戏华仔要哭14次,原本剧本没有要求他哭,但华仔拍至那个场景时忍不住嚎啕大哭,陈可辛看后觉得效果很好,但要配合拍摄,故华仔足足拍了14次,而且每次都哭。
华仔在《投名状》的角色是当年陈观泰在《刺马》的角色,陈可辛觉得华仔的眼神好精明,所以要他做这个角色。选择华仔、李连杰、金城武这个配搭,陈可辛说想到三兄弟,要找比华仔年长及年轻的人,便想到李连杰及金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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