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艺人许玮伦去年1月28日车祸逝世,这起事故经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司机黄碧祥所驾驶的大货车视野较高,却未能及早发现停在路边的轿车而肇事,显有过失,且于这一年都尚未跟许家达成民事和解。
9日,地方法院依“过失致死罪”判黄碧祥入狱1年2个月、减刑为7个月。许玮伦妈妈当天听到此消息后感叹说:“觉得人命好像很不值。”
据台湾媒体报道,判决书指出,助理林怡妏去年1月26日晚上驾着许玮伦的Mini车,载许玮伦行驶在公路上欲到南投拍戏,在南下大安溪桥上失控撞上中央护栏后,滑行到外车道和路肩中间,许按下故障警告灯后,林打电话报警,但疏忽未在车后摆故障标志,导致后方大货车追撞,许玮伦车祸后不幸于28日去世。
法官表示,黄碧祥驾驶的大货车座位视野较远且宽广,且距离许的故障车约五六十米即看到双黄灯闪烁,跟许的车子间又无其他车辆阻挡,未能及时发现路况才追撞,显有过失责任。
黄碧祥9日表示要和律师研究是否上诉。至于驾驶失当的许玮伦助理在法官审理时认罪,且已与许家达成赔偿百余万元新台币和解,去年9月已被依“过失致死罪”判刑8个月、减刑4个月,缓刑2年。据悉她目前待在南投家中休养,尚无工作。
许玮伦妈妈听闻判决结果后说:“时间过得真快,都快1年了。一想起来心情就不是很好,总觉得人命好像很不值,不知道该说什么。”许玮伦弟弟则说:“珍贵的生命只值得如此吗?公平吗?将心比心,请大家评评理。”(易娱)
(本文来源:南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