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连累拍戏

2008-03-27 04:03:00 来源: 重庆晚报社(重庆)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导演光火

  劝罗志祥拍古装片

  近日,拍摄中的中国台湾电视偶像剧《篮球火》传来消息,称导演林合隆为剧中明星的诸多代言商品大伤脑筋。

  据介绍,《篮球火》由罗志祥、吴尊、言承旭等明星主演,这几位偶像都颇受广告商青睐,自然是代言多多。其中,罗志祥代言商品更是涉及众多门类,除了饮料、食品、服装,甚至还有卫生棉、洗发水等。罗志祥经纪人蒋承缙介绍,《篮球火》拍摄进行得相当紧张,而每次拍罗志祥的戏分时,镜头都要特别小心,因为画面不能带到任何非代言产品商标。这样一来,镜头不得不避来避去,原本就是火爆脾气的林合隆大为光火,忍不住对着罗志祥抱怨:“你干脆去拍古装戏!有本事你去代言森林!”

  刘德华着急

  “可乐瓶”穿帮,恐惹怒“乌龙茶”

  无独有偶,刘德华拍摄的电影也惹上“代言门”事件。

  日前,网上流传刘德华主演的《三国之见龙卸甲》中“可乐瓶穿帮”剧照。虽然发行方出面解释,称该剧照是“经过人为剪裁的现场工作照”,但刘天王还是颇为紧张,一再强调“自己平时喜欢喝茶,很少喝碳酸饮料,而在片场更是从未喝过可乐”。

  原来,刘德华从2006年起就一直为一乌龙茶品牌的代言人,如今让人发现在片场喝可乐,显然让代言商脸上无光,更将面临商家的高额索赔。有网友分析,刘德华早年还曾为某品牌可乐做代言,“从未在片场喝过可乐”实在不可思议,如此说词显然是为了避免商家的高额索赔。

  明星苦衷

  高额赔偿,谁敢掉以轻心

  明星代言吸金纳银,不仅要提防可能涉嫌虚假,有时还不得不牺牲艺术工作。一位广告公司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商家与明星签订代言合同,一般都会有类似“影视作品、公众场合使用商家产品”之类的要求,“这方面违约,赔偿都是很重的,一般会在代言费基础上翻番。被发现使用代言商品的竞争对手产品,更是大禁忌”。

  明星在代言和作品间将如何抉择?对此,郭品超安以轩的经纪人明骏介绍,程序上他们会在影视剧拍摄前就和剧组沟通好,提醒剧组注意明星代言的商品,首先,明星自然是尽量选择使用代言的产品,如果不行,最低标准也要在影视剧中避开任何商品,取消商标。“有时候,明星代言可能会和影视剧赞助商冲突,那我们一定要先寻求代言商的谅解,得到他们的同意,然后再去剧组要求。如果是同类商品,双方千万不要是竞争对手,否则的话,也许就要放弃这个剧了。”

  据新闻晨报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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