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玲夜夜玩不归 伟仔家中拜白龙王

2008-05-16 16:37:32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香港讯)香港杂志《忽然1周》报道,刘嘉玲夜夜蒲吧不回家,梁朝伟则独个在家中拜白龙王!

梁朝伟、刘嘉玲和张曼玉的三角关系发展到此,可说是三败俱伤。上月初,刘嘉玲与梁朝伟手拖手出席香港电影金像奖张国荣的丧礼后,又高调地搬往黄泥涌峡道利安阁新居,似要公告天下,她已与伟仔复合。

然而,留得住他的人,却留不住他的心。刘嘉玲虽已和梁朝伟复合,但两人可谓貌合神离、行同陌路。刘嘉玲深感无趣,夜夜蒲吧。而选择刘嘉玲、放弃张曼玉的伟仔,夜夜在家中虔诚跪拜白龙王。

梁朝伟信奉佛教多年,近年更笃信白龙王,除每年农历一、五、八月到泰国出席“白龙王庙”的大型参拜活动,家中亦设置“白龙王像”供奉。

据悉,伟仔是8年前在吴志雄与曾志伟的介绍下,开始笃信原籍潮州、原名周钦南的白龙王。

有传伟仔初次见白龙王,对方就说中其身体重要部位有一粒痣,更指出该痣为他带来女人缘,自此伟仔便视白龙王为“生神仙”。

95年白龙王又在他接拍《重庆森林》一片前,推算伟仔将凭此片成为影帝,而得奖后的他对白龙王更是尊敬有加。

伟仔除每年以全身白衣服,到泰国参与白龙王诞外,就连改变发型、剃头拍戏等事,都会先询问白龙王意见。今年1月至今,伟仔已先后3次到当地会见白龙王,而2年前他更成了白龙王的“入室弟子”。

另一方面,未有爱郎相陪的张曼玉,选择与友人行山,岂知未到半路,即因山路崎岖,慌忙折返。

两人有6天 行同陌路

香港杂志《忽然1周》记者本月9日起一连6日守候在梁朝伟和刘嘉玲利安阁寓所外,刘嘉玲极少在家中,伟仔则夜夜在家中跪拜白龙王,两人简直是生活在两个世界之中。

5月9日

近日没有拍戏的伟仔,生活健康正常。晚上7时他晚饭后,独自一人坐在客厅看电视。

晚上10时半,伟仔起身熄了电视,便到供奉在客厅左边的白龙王神像参拜。由点香、跪地、合什及三鞠躬等,伟仔一丝不苟,整个过程约3分钟。之后,伟仔便熄灯入房冲凉就寝。

而仍未开拍《无间道Ⅱ》的刘嘉玲,一直未见其影。她以往爱打通宵麻将、蒲吧、开私人派对,这晚她不知又在那儿玩了?

5月10日出外晚膳

晚上7时左右,伟仔一身便服,由睡房走出客厅,稍为逗留一阵便熄灯离去。直至深夜1时许,伟仔一人回家,他连衣都未换,便虔诚地拜白龙王,之后回房休息。刘嘉玲则在个多小时后回家。

5月11日

伟仔与刘嘉玲在母亲节这天,互相为对方的母亲庆祝。

中午刘嘉玲陪伟仔一家到半岛酒店嘉麟楼午膳,直至2时许才离开。其间,刘嘉玲与伟仔妈咪有说有笑,气氛融洽。

不过,据知两人“婆媳关系”一直不佳。伟仔妈咪在银线湾的住所中,客厅摆放了多张家庭照,但一张都没有刘嘉玲的份,可想而知她在伟仔妈咪心中的位置。晚上则轮到伟仔陪刘嘉玲与母亲晚餐。

5月12日

伟仔晚上7时在家中做拉筋运动约20分钟,8时半,老友吴廷烨到访,两人在客厅谈话。9时半,两人齐出外晚饭。

这天,刘嘉玲上午为《无间道Ⅱ》开工,但下午便收工,却一直未有回家。直到凌晨2时,一个貌似伟仔助手Isabel的女子在伟仔家中出现,她在客厅坐了一会,便熄灯离去。男女主人不在家,需由助手料理家务,这个‘家’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家’?

5月13日

身穿T恤牛仔裤的伟仔,下午4时到铜锣湾的健身中心做运动,然后由助手及保母车接回家。他匆匆换了衣又离家,直至凌晨1时才回来。伟仔同样是立即拜白龙王神像,才回房睡觉。

这天,刘嘉玲没有开工,却一直没有在寓所出现。

5月14日

伟仔中午12时离开寓所,到中半山麦当劳道威景台探朋友,以前伟仔与刘嘉玲也经常到这里的。司机(即刘嘉玲弟弟)送完伟仔,到中环买了饭盒及一些生果返回利安阁,相信是为仍在睡觉的妹妹而买的。

经历这一遭,刘嘉玲认为自己学到了宝贵一课,并相信人生没有跨不过的门槛,而她会用最简单的方法去解决最复杂的问题。

除了以6位数新元高价码拍摄皇室纤形广告外,刘嘉玲如今正忙着拍摄王家卫《2046》,这也是她继《阿飞正传》和《东邪西毒 》后,第3次与王家卫合作。王家卫的拍摄进度缓慢是众所皆知,但她却非常享受拍摄过程,因为从中能够学习到美术和摄影等不少东西。另外,她也正在洽谈一部以30年代上海为背景的电视剧,如果一切无误她将在八九月时候到中国投入拍摄。

裸照风波后,刘嘉玲昨天首度在本地亮相。

来新代言皇室纤形广告,刘嘉玲在记者会上谈及裸照风波,她坦承事件后,她连吃饭睡觉这种日常作息都乱了秩序,她当时确实有自杀念头,还好身边的好友及时抛下了救生圈……

椰子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点击查看。】
关于 的
  • 没有相关图片新闻
匿名
39健康网_中国第一健康门户网站
ent
主编信箱 热线:020-85105419 报料邮箱: 给网易提意见
About NetEase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 频道地图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