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信息系统昨日起在各贷款银行陆续上线,贷款受理方式有了新的变化。
昨日起,在武汉公积金中心缴交公积金的职工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只需提供《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以及身份证明等相关贷款资料即可,不再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收入证明》;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缴交公积金的职工及配偶,申请贷款时仍需所在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收入证明》,同时还需要公积金缴交中心出具未贷款证明。
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上线后,办理开发项目公积金按揭贷款的企业,应先到武汉公积金中心领取项目备案申请表,并提供公司和备案开发项目的全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注明备案项目的销售栋号及明细单,经武汉公积金中心按项目备案程序进行核实、审批、签订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后,方可正式办理该项目的公积金贷款业务。
(本文来源:长江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