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选题报完了?下面说正事……
陈、晶:(异口同声)什么?选题不是正事?
郑:从今天起,选题会还要讨论一下本周最热的女明星,因为热,所以关注度高,就得好好想想还有什么角度再做做,明白不?
陈:(小声地)男明星不行么……
郑:不行!
一边是矢口否认,一边是行动佐证 晶:这周
刘嘉玲和
Twins比较热。一边是顺风顺水要摆婚宴,一边是走不过七年之痒要拆伙。不过有一点倒很一致——都在媒体面前打马虎眼不肯给个清楚话。
陈:我觉得Twins拆伙关注度更高一点,华人青春女星这块蛋糕又要重新切分了,粉丝估计也要打上好长一段时间呢。
晶:现在的说法就是说
阿娇去好莱坞为
奥利弗·斯通导演的片子试镜,借机向海外发展。
陈:要不联系联系那个导演,问问他“艳照门”会不会影响阿娇在好莱坞的“星途”?
郑:拜托,能不能别提“艳照门”了?囚犯尚有洗心革面的机会,更何况“艳照门”里的人又不是罪犯,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媒体老没完?
陈:哼!就你高尚得了吧!
晶:可是我在逛Twins的官方网站的时候,还看到Twins声明“散伙”是香港媒体的不实报道,让粉丝们力挺她们呢!
陈:可是这次就连她们的经纪人
霍汶希在接受采访时也说:“短期内不会在一起了,至今的工作安排都是分开的。”看起来这次是假不了啦!
Twins红了7年,解散传了5年 晶:那可不一定。Twins之前就已经好几次传过拆伙了,只不过后来都不了了之。
郑:盘点一下,然后从时机、目的、过程上可以作个对比。
晶:我印象中的第一次传拆伙是2003年7月,当时Twins刚刚出道两年,
《千机变》票房大好,但英皇却对香港媒体表示会正视Twins散伙问题,连两人散伙后的路线都很明确,“
阿Sa做才女,阿娇做打女”。目的嘛,我感觉是为了给两个人分别加上标签,更方便将来发展。
第二次是2004年8月,Twins参加某娱乐节目录制,阿Sa说:“我不会三十几岁还做‘老Twins’。”这种说法又让媒体坚
信两人虽不可能在短期内散伙,但也是无可避免。
2008年07月03日
Twins博同情 用“拆”探市场?
第三次是2005年11月,香港媒体先爆出第二年的演唱会会是这对组合的“告别演出”,然后阿娇一句“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成了各大报道的标题。经纪人说两人是否告别个唱将交由市场决定。很明显是为快要到来的演唱会而炒作,在第二年的演唱会上,Twins问观众,如果希望她们拆伙就鼓掌,全场顿时静默,Twins表示,她们将唱到60岁,也不拆伙。
第四次是2007年8月,这次的由头是传言两人不和,英皇物色了新的三人女子组合欲取而代之。当时Twins刚刚推出纪念精选专辑《我们相爱六年》,随即还要展开世界巡回演唱会,这次“散伙说”铺天盖地,说不是炒作都没人信吧!
第五次是……
郑:(打断)不是吧?还有?!
晶:呃……第五次就是“艳照门”之后的了。
陈:好家伙,这俩也真能折腾的了!
借言论“事实拆伙”以博同情分? 郑:真没劲!哪个组合不是这样啊!对了,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经纪公司一直模棱两可啊!
陈:怕粉丝们想不开……哈哈!
郑:真没创意!我觉得是公司觉得现在的舆论还没炒够,你们仔细研究一下这次发布Twins拆伙消息的媒体,首报的是香港的《东方日报》,今年5月,英皇国际收购东方报业中心全部权益及股东贷款。也就是说,英皇是东方报业最大股东。如果真的是无中生有,英皇会让自己的报纸如此乱写吗?
晶:这样说也是。
那英皇这样炒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再为Twins聚拢人气?那到底拆不拆伙啊?
陈:(做撕花瓣状)拆?不拆?拆?不拆……
郑:哎!这么麻烦,这又不是谈恋爱结婚过日子,整得分分合合的有劲吗?要我说还是刚才你们谁说的那句话,一个组合拆不拆是由市场决定的,不是两个人你情我愿的事。这次传出“拆”的新闻,我倒更觉得是公司在试探市场的反应,然后才作决定。这两个女孩子只要不离开英皇,不管拆不拆,最大的赢家都是公司,现在一直烘托舆论的做法,也就是给她们博得一点同情分,不论将来是一对儿养还是分开养,都依然是两只会下金蛋的小母鸡,就足够啦!
晶、陈:这都什么比喻啊!!!
2008年07月03日
Twins博同情 用“拆”探市场?
2007年2月6日,Twins为纪念出道六年,特别制作纪念精选集《我们相爱六年》。但第七年,Twins终于要走上分手单飞之路。◎供图/八爪娱乐通讯社/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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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