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民诬告前女友入狱
台湾艺人陈为民在今年6月份因诬告前女友遭判刑4个月,据台湾媒体报道,陈为民与前女友侯如倢分手后,因两人交往期间财务不清,陈对侯不满,虚构“侯如倢未经其同意授权,伪造其签名申办信用卡刷卡及预支现金24万余元新台币”等事实起诉对方,在获检方不起诉处分确定后,被侯如倢反控诬告,并被法院判决罪名成立,入狱4个月。 (本文来源:网易娱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