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娱乐3月17日报道 从《流星雨》到春晚小品《捐助》,国内电视荧屏中的广告植入生产了了一浪高过一浪的“雷声”,虽然为加深品牌印象,“雷人”的一步似乎不可避免,崔永元也曾直言这是艺术向商业妥协的过程,但是难道我们没有更巧妙的植入方式么?日前,广电总局提出意见,希望对电视剧中的广告植入进行研究,并加以规范。而对不少从业者和专家来说,这一天应该尽早到来。
网易娱乐独家采访了影视界、广告界业内人士,他们对国内电视广告植入的手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广告植入随着整个行业的成熟化,应在不伤害艺术效果的前提下进行,植入手法也应更加合理、规范,让广告植入不再雷人。
郑晓龙称植入广告是把双刃剑(资料图)。
影视编导、制片人郑晓龙:制片方眼光要放长远 莫急功近利
对郑晓龙而言,植入式广告一点也不陌生。在他导演的电视剧《编辑部的故事》中,矿泉水壶的广告处处皆是:道具和场景呈现、台词和情节植入,以及片头片尾的整体营销……但他认为,自己早期的这种广告植入如今看来也不及现在的广告植入“雷人”:“对中国现行的电视剧购销体制而言,承担了主要制作风险的电视剧生产者无法获得电视剧带来的广告收益,这种植入式广告提供了一种资金分配途径。但现在某些地方广告植入用力过度,对作品本身造成伤害是很不好的。”
在郑晓龙看来,他不认为植入式广告永远只会追求“雷人”的效果:“最初很多导演是把作品的可观赏性当做第一要求,对于很多不合理的广告植入,是相当排斥甚至抗拒的。现在大家也逐步接受广告植入这种手段,在植入的时候也比较配合。现在出现片面的艺术向商业妥协,是这个行业急剧扩张期出现的特殊现象,相信随着整个行业的继续发展,这种情况会得到改变:导演制片人也会更讲求作品的成熟度和艺术效果、成熟的商家也不会只是那么急功近利地追求短时效应。”
植入广告营销机构总经理杨宗灵:欧洲的植入广告规范值得借鉴
在杨宗灵看来,总局出台《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不允许在电视剧播放时插入太多广告,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观看的连续性。但是现在部分植入广告的生硬和突兀,已经以另外一种方式破坏了作品的艺术性。
作为一家专业从事植入式广告公司的创始人,杨宗灵坦言前些年因为环境不好,不少同行经营困难被迫撤出了这个行业,但自己几年来专注于此植入广告从未放弃,积累的宝贵的经验和优势也终于可以得以显现。如今行业的发展态势好了,数十家植入广告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公司实力和素质良莠不齐,竞争也随之加剧,不过他觉得只有通过行业激烈的竞争,才能培养更多高水平的专业人员,才能推动行业发展,他希望植入广告可以早日拥有操作规范、价格体系、服务体系等一些系列行业标准,让植入式广告这个行当可以健康蓬勃的发展。
“在世界范围内,欧盟是对植入式广告有明确框架性的规定。比如:1、不得影响媒体服务提供者的节目内容以及节目表的责任感与编辑独立,2、不得过度突出呈现商品,3、观众必须被明确告知+节目中存在植入式广告。美国依然是依赖于从业者的自觉,但如今对于‘强制讯息提示’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中国电视剧广告植入规范的建立,还必须依赖从业者的自觉和观众接受信息态度的转变,仅仅规定是很难实现的——毕竟它是软性的艺术。”
网友找出《流星雨》中超市里所有洗发水是同一品牌。
社会学教授鄢庆丰:消费者心态应转变 不为雷人植入推波助澜
在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教授鄢庆丰看来,中国电视剧广告植入出现如此“雷人”的原因还在于当下的“眼球效应”:“雷人”的广告在遭遇部分人反对的同时,广告的投放者和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却毫无例外地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对于不少品牌来说,这正满足了他们对于“关注度”、“知名度”的宣传需求。
网友乐意“找茬”、媒体乐意报道,这无形中为植入广告再次做了宣传;而国内电视剧中植入的产品大多还属于品牌导入期,对于产品形象的要求尚不强烈,这都导致了“植入广告雷人”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