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娱乐5月27日报道 5月27日,“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代沫供认自己分别与三名朋友卢某某、郝某某、郑某某通过手机联系,在自己的公寓中吸食了约5次毒品。
9点30分左右,庭审进入公诉人讯问及辩护人发问阶段。据李代沫供认,自己是从2012年起第一次和朋友们一起吸食冰毒的,当时吸毒的原因是工作压力过大,而吸毒地点则是在其暂住地三里屯首开幸福公寓。李代沫还供认,自己分别与三名朋友吸食了约5次毒品,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很后悔”。李代沫称,自己和这三名“毒友”有的是通过朋友介绍,有的是通过网络认识的。所吸食毒品均由卢某某提供。而之所以选择在家吸毒只是觉得公共场所不够方便。
李代沫还供认称,在自己被抓时从身上起获了冰壶、手机还有一个化妆包等物品,自己一直通过手机和网络与三名吸毒同伙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