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vs于正
网易娱乐12月26日报道(文/小易)因为作品的成功,于正的抄袭行为得到了播出方、业内投资人的忽视、默许、纵容(他的非法改编方式甚至被不少业内人、播放出总结为“成功经验”)。而这种“笑贫不笑娼”、市场效应至上的评价标准,让部分从业者、于正丧失了必要的警惕,才会在此次案件中一败涂地——从这个角度来说,于正也是市场原则至上的牺牲品。
案件的示范效应:抄袭出现清晰的标准 2015年或将成为版权维权年
于正出道不久便被冠之以“于抄抄”之名,多次被指责抄袭却并未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制约,反而因为市场行情看涨备受投资方、电视台、部分业内人士的追捧;并随着于正成功带来的示范效应,抄袭已经成为一条“编剧捷径”。另一方面,抄袭、改编、借鉴的边界在业内也甚为模糊,对于“抄袭剽窃”的官司,业内流传的说法是“很难打赢”。
25日下午,历时半年之久的琼瑶诉于正侵权案正式宣判: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宫》的发行和传播,于正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对于这一宣判结果,多位编剧以“最好的圣诞节礼物”来形容,认为具备“里程碑的意义”——在行业示范效应、司法裁判对于文学创作中“抄袭、改编、借鉴”行为及其认定标准的技术性厘清、侵权行为与其法律后果的适应性的意义与价值远远超出了案件当事人本身的诉求与主张”。
对业内诸多从业者而言,如何从法律的角度界定“抄袭”显然具备很强的指导意义。从一审判决书来看,人物设定与人物关系类似;独创性情节的安排类似;情节的排布与推演过程类似,这些可以被界定为“抄袭”(非法改编)。
一审判决后,一片叫好声中也有业内人表示,于正并非抄袭最为严重的一个,中国影视行业大量作品都有抄袭的嫌疑。按照判决书中的标准,多少作品将会被告上法庭?不少人甚至预测,2015年也许将成为维权最为积极的一年。
于正上诉分析:避免成为“劣迹艺人” 降低《宫3》禁播带来的损失
今年的圣诞节,对于正而言,却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在官司开庭宣判的上午,悬疑小说家周浩晖也宣布,因为于正新剧《美人制造》涉嫌抄袭自己的小说《邪恶催眠师》,也将把于正告上法庭;编剧瞬间倾城甚至建议以后对律师实行“年薪制”。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于正方面提出将继续上诉。按照法律专家的说法,上诉赢得官司的可能性极低。于正方面提出上诉,却也有自身的利益收益——提起上诉后,《宫锁连城》的禁播限制不能立刻执行,目前电视剧首播价值最高,一年后的价值降低,两年后的残余价值极低。倘若二审能够推迟最够多的时间,对于《宫锁连城》发挥最大价值,极有好处。
同时,广电总局2014年发出指令,要求慎用“劣迹艺人”。目前“劣迹艺人”主要有边界清晰的法律认定,包括嫖娼、吸毒等。而倘若于正被判“非法改编”(抄袭),也当列入“劣迹艺人”的范畴,目前正在播出的《神雕侠侣》以及即将推出的电视剧都可能遭遇“无妄之灾”。提出上诉,延长裁决的执行时间,当属最佳选择。
业内及网友反思:市场至上导致抄袭被纵容 电视台和业内责任不小
对于于正的此次败诉,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则迅速发出声音称,“在法律的庇护下,反对一切抄袭、剽窃、非法改编的行为”,并表示“对编剧而言,走捷径的结果就是山寨和同质化,甚至走向公开抄袭、剽窃的邪路。”而网友继续以“于妈有难,八方点赞”表示“普大喜奔”的情绪,瞬间将这一事件推向热点话题榜榜首的位置。
大概没有一个艺人,会在出事后出现完全一面倒的评论声音,而于正做到了。其重要原因,一方面在于大量作品都存在对其他作品的抄袭和借鉴,另一方面则源于他的各种炒作手段,包括狂妄无知的言论。诸如“《宫锁连城》是一部编剧教科书”、“我和琼瑶都是借鉴《红楼梦》”、“《笑傲江湖》与《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异曲同工”等。
实际上,于正虽然不是一个品性良好的编剧,却在制作上颇为用心,并异常关注市场和观众的动向,深谙营销之道,专业能力在业内首屈一指。对比《宫锁连城》之前的作品,抄袭并没达到如此毫不遮掩的地步。究其原因,因为作品的成功,于正的抄袭行为得到了播出方、业内投资人的忽视、默许、纵容(他的非法改编方式甚至被不少业内人、播放出总结为“成功经验”)。而这种“笑贫不笑娼”、市场效应至上的评价标准,让部分从业者、于正丧失了必要的警惕,才会在此次案件中一败涂地——从这个角度来说,于正也是市场原则至上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