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娱乐4月8日报道 (文/小易)琼瑶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二审正在进行中。针对于正及提出的上诉理由(详见 于正方:琼瑶不具原告资格 判定抄袭的证据可笑 《宫3》片方:仅9处相似 即使侵权也没必要停播),琼瑶通过代理律师一一予以反驳。琼瑶方认为,于正方提交的台湾地区的著作权登记书,超出了二审法院的举证期限,也不符合相关公证认证形式的要求,琼瑶依法对涉案作品享有著作权财产权;一审中指认的侵权内容不止21个情节,还包括人物关系和人物设置等方面;《宫》剧的播放使用应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所以琼瑶一方有权利要求其停止播放;无论万达公司与其他制片者之间的约定如何,都是连带责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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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于正及提出的上诉理由,琼瑶方表示,新提交的台湾地区著作权登记书超出了二审法院的举证期限;侵权内容不止21个情节,还包括人物关系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