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影视 |
| ||||||||||||||||||
| 您目前的位置:影视频道 -> 娱乐圈 -> 港台 | |||
|
无线再出卖艺人肖像赚过百万 2000年08月09日17:12:55 网易社区 无线去年授权恒生银行推出艺人肖像信用卡,引起肖像权风波,刘德华入禀高院要求颁发禁制令及追讨赔偿,败诉的刘德华扬言要上诉,事件至今尚未完结。不过无线又再次「出售」艺人肖像,推出一系列艺人V-card,至于会否再掀起艺人肖像权诉讼暂时未知,但已先为无线带来七位数字收入。 各款V-card包括艺人在多个剧集及音乐节目内的演出,而第一批制成V-card,就有谢霆锋、王菲、陈慧琳、陈晓东及古天乐等,而第二批则包括极之争取肖像权的刘德华,未知届时刘德华会否再度兴讼以保障自己权利。除刘德华之外,尚有张柏芝、梁咏琪、郭富城、黎明等偶像派艺员的V-card会陆续推出。 无线:如信和卖照片艺人肖像再次成为商品,V-card之外并有「影象锁匙扣」,较上次肖像信用卡更广泛及平民化,亦可说较上次更滥。 无线特许经营科经理谢秀文表示,无线是拥有艺人亮相无线节目时的版权,即使早前也有以艺人肖像制成心意卡、杯子及T恤等,这次和一间公司合作印制「V卡」,如果反应好还会再加入其他艺人。谢秀文并不认为侵犯了艺人的肖像权,她谓无线用艺人肖像生产产品,就如有人在「信和中心」卖明星照片一样而已。 对于肖像再被出售,刘德华经理人公司发言人余秉翰表示:“未看过那张卡,不知道性质如何,所以不可以与上次的信用卡混为一谈,要了解过才知道。”而张柏芝、陈晓东的环球公司发言人陈小宝则说:“要看那件商品是如何推出的,单凭记者形容,听起来似乎有问题,但都要看回那份合约才知道。” 陈慧琳经理人钟珍表示道:“慧琳刚刚由法国抵港,不知道这件事,相信无线之前已知会过唱片公司了,而歌手亮相电视节目,版权都属于无线,所以用都应该没有问题!” 摘自:东方日报 |
| 我要发表评论 |
相关文章:
![]() ![]() |
热力推荐:
|
| 【关闭窗口】 | |
| About
NetEase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相关法律 - 广告服务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