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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符号大痞子 2001年03月06日16:20:33 南方都市报 窦婉茹 —— Eminem
格莱美刚刚力排众议,给了阿姆(Eminem)包括最佳说唱专辑(Best Rap Album)在内的三个大奖,就转头要控告这个“谁都骂”的痞子歌手了,据说是因为阿姆砸了人家格莱美豪华的颁奖典礼化妆间,连豪华沙发都被阿姆用刀片割得七零八落。 稍稍留意一下新闻,就知道阿姆是个大“插包(trouble)”,去年六月他就持枪威胁一名男子,原因是那个人当众亲吻了他太太;去年七月,他的太太吉姆·玛瑟斯因“不堪忍受这桩不幸的婚姻”,在阿姆外出演出时企图在家自杀;又拖了半年,玛瑟斯终于在上周提出了离婚申请。 夫妻不和可能还另有隐情,最后连阿姆的妈妈都站出来说自己的儿子有神经病,经常自言自语,外加歇斯底里,这就让人有点怀疑阿姆是不是真的疯了。 可能对于一个艺术家来说,不疯才是不正常的吧。像阿姆这样的人,“骂” 是他的商标,“疯”是他的姿态,所以对我这样的受众来说,痞子阿姆究竟是疯还是不疯,并不是一个问题。 英美音乐界对阿姆可是推崇备至,“Eminem isn't an average rapper.He's phenomenal.(阿姆不是一般的饶舌歌手,他是个“现象”!)”当初Aftermath唱片公司的首席执行官Dr.Dre在洛杉矶初次听到阿姆的演唱就惊为天人,发誓要把这个惊世骇俗的天才网罗在门下。阿姆也没有辜负他的苦心,不仅在格莱美拿了三个奖,在英国音乐大奖上还拿下“最佳国际男歌手”,和老牌大姐大麦当娜平分天下。普罗听众对他的粗口歌词更是趋之若鹜,仿佛谁看不惯阿姆谁就跟不上时代,谁就跟本不理解这个处在潮流浪尖上的独特的“文化现象”。阿姆唱:“ I Just Don't Give A Fxck(爱谁谁)”,所有人都大力鼓掌———太痛快了!阿姆唱:“You Know I won't sign your autograph/You can call me an asshole,I'm glad.(你知道我不会给你签名/你骂我什么随你便,我高兴着呢。)”所有人又齐声叫好———太有个性了!最后连他骂他自己的妈、骂同性恋都被认为是一种非常“酷”的社会批判意识的表达。阿姆之所以有这样一呼百应的煽动性,原因正像他歌中所唱:“There's a million of us just like me/who cuss like me/who Just don't give a fuxk like me/who dress like me/walk,talk and act like me.”(很多人其实都像我一样/一样地骂街/一样地满不在乎/一样地穿衣、走路、说话和做事)的确,他骂出了我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something。 当然也有大把人反对阿姆,在格莱美的会场外面,同性恋者举着标语,“Award Music Not Hate(颁奖的对象是音乐,而不是仇恨。)”。但我想阿姆本人并不真的恨同性恋,因为他在格莱美颁奖现场和一个铁杆的同性恋者,埃尔顿·约翰热烈拥抱。他骂,可能是因为看不惯有些人把同性恋当成一种时尚的这种矫情。 据说阿姆小时候居无定所,经常在坎萨斯和底特律之间搬家,每二、三个月就转一次学,搞得交不到朋友,毕不了业。毫无疑问,阿姆从小就是个“问题小孩”;十有八九,阿姆现在也是个“问题大人”。但我不是法官,我只是听众,我欣赏的只是他的才华。他好,那是个榜样;他发疯,我只当他是个“现象”。 “超级大痞子”,也就只是一个符号。 ■西洋墨镜 窦婉茹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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