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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队”的档次 2001年04月28日10:57:02 南方都市报 张超 成章绯闻盛传之日,章子怡的同情者对媒体和香港狗仔队大加挞伐,一时间狗仔队仿佛又被人捏住痛脚,声誉更加可怜。一片斥骂声中,本报专栏作者滴滴看不过眼,在专栏里很为狗仔队说了几句公道话:“香港的狗仔队,常常花上好几天时间不分昼夜地设点埋伏,务求搜集到确凿的证据,拍下照片。他们敬业到这种地步是内地娱记不能比的。”话说得有道理,于是在我周围的娱编娱记中引起一片唏嘘之声。可是,一天到晚跟屁虫似的跟着名人明星只为了挖隐私、爆秘闻,想想也的确有些无聊,莫说让有德者看不惯,连我也替香港的记者兄弟们觉得不值,年纪轻轻就不能干点对人民群众有益的事情?直到某一天我跟一位大妈对话之后才恍然大悟茅塞顿开。我原来住处的街口有一个长年卖臭豆腐的,弄得那条街一早一晚笼罩在臭味当中,行人莫不掩鼻而过,居民也老是抱怨门口的气味不好。那天再次听到街角士多店的老板娘抱怨时,我忍不住开口问:“既然大家都嫌难闻,为什么不让他上别处去?”不料老板娘立刻瞪大眼睛看着我的脸说:“那我要吃的时候上哪里去寻他?”狗仔队的处境,我觉得跟街角卖臭豆腐的颇有点相像。 爆人隐私虽然缺德,好歹是真事,也就罢了,乱编谣言总不应该吧?说到演艺圈里的谣言,据我所知,始作俑者多半不是狗仔们,大多倒是当事人自己或背后的什么人,是谓“炒作”,例子太多了,还用一一举出来吗?在王*珍与张艺谋绯闻案之前,有谁晓得王某是何方圣姑?现在人家不也俨然名人乎?骂“狗仔 ”的其实也许是受“狗仔”之益最多的,这个道理我也是最近才悟出。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没成名之前千方百计吸引“狗仔”的视线,甚至不惜用下三滥的手段,只怕你不关照我,一旦混个脸熟,马上摆出另一副脸孔,甚至可以往人家名片上吐香口胶。这种事也算见多不怪了。 狗仔队固然帮忙制造着名人,可是同时又在打破着名人的光环,把他们阴暗的一面曝光,这有助于年少无知的追星族们明辨是非。从这个角度来说,“狗仔 ”们的工作真是善莫大焉。成章绯闻后,章子怡懊恼已极,迸出一句“以后要学会伪装自己”,你看你看,这就是进步啊,吃一堑长一智,人家是你成长路上的老师。这应该算是典型的坏事变好事的范例了吧? 当然了,狗仔队绝不是圣人,但我也不同意不分青红皂白一棍子全打死的做法。自从学过辩证法,看人我都要一分为二,何况这是一群人哪。毛主席老人家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左中右,特别是这里面还有个档次的问题。都是做剪子卖菜刀的,刘麻子就比不上王麻子,张大泉就比不上张小泉。这跟行当没关系。 美国的狗仔能挖到“水门事件”的“黑”材料,把尼克松搞下台,能让克林顿花花太岁的一面无处遁形,让全美国知道他们的总统是一副什么德行,件件桩桩有来历,字字句句有出处,这样的狗仔不肃然起敬都不行;档次低一点的勾得英国王妃苏菲说说心里话也不算太恶劣。当然还有档次更低的,就不说了。 “狗仔”的档次虽然有高低,但不像剪子菜刀还分个好坏。这里没有什么好与不好,只有喜欢不喜欢。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句话用在狗仔队身上蛮合适。有人爱吃牛奶乳酪,有人爱吃臭豆腐。嫌卖臭豆腐不好,还是先把口味习惯从臭豆腐改造成牛奶乳酷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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