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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一峰:办一场为音乐而音乐的音乐会 |
2004年10月05日 11:41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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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语音乐传媒大奖最佳新人得主
林一峰举行首次个唱
时间:10月6日、7日
地点:香港湾仔伊丽莎白体育馆
本报讯 10月6日,林一峰首次个人大型演唱会即将在香港隆重举行。出道仅两年,林一峰便获得了叱咤乐坛最佳男新人、金马奖最佳电影歌曲(《遇见》作曲)和第四届华语音乐传媒大奖最佳新人、最佳民谣艺人、年度十大华语唱片等荣誉,成为华语乐坛最具实力的新一代唱作人。本月6日开始一连两晚的首次个人大型演唱会的门票一销而空,首本个人文集《音乐·旅·情》第一版全部售罄,第三张个人专辑《一个人在途上》即将面市,林一峰的成绩喜人,也让人对香港音乐重新燃起信心:香港,不只是偶像派的天下,能写会唱的实力派新人一样可以上位!
林一峰:办一场为音乐而音乐的音乐会
和一峰挺有缘的。先在东站隔壁的酒店大堂遇见他和AT 17,后来便一起出席传媒奖庆功宴,个把月后于尖沙嘴日航酒店咖啡厅做完访问,没过几天又在铜锣湾无印良品碰到他。“无印”相遇的前一晚,在会展“人山人海包围达明一派”演唱会上看到他出场向达明致敬,前一首《一个人在途上》(国语歌),把曲的苍凉词的悲壮都演绎得淋漓尽致,后一首《石头记》一开口便技惊四座,歌中气韵极之古典,这是香港新生代歌手从未有过的质感,直追上世纪80年代那一批实力唱将。而当我当面盛赞他时,他却腼腆地笑了——原来还是个邻家大男孩。
但在整个访问过程中,这个腼腆男孩毫不腼腆,直斥乐坛之衰落,并明白地说出音乐野心和使命感。使命感,这个落在新人类耳中只会招来一阵爆笑的词语,从林一峰口中说出来,却那么质朴实在。
关于音乐
我的音乐值得你花钱买
“香港这个这么商业的地方,很多人认为不会有好东西出来,但其实不对。我觉得要看个人努力。同样的力气,我可以做国语的、粤语的、英文的(唱片),为何我一定要做粤语专辑?其实是一种使命感。大家都说香港是商业音乐的天下,但我要告诉大家:不完全是。Bob Dylan在美国一样能卖,为何香港不能?不是说你在什么环境下就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每个人应该有每个人的造化。”
一说起音乐,林一峰就火气上扬直奔主题。但美国市场大,唱片工业包容度高,自然能容纳不同音乐。香港音乐这几年都处在低潮,现在是不是有这样一个时机,能把非商业音乐慢慢做大呢?
“我反而觉得低潮是好事,能让乐坛去芜存菁。先是受翻版打击、再是网络下载,直接影响唱片销量。这让一部分混饭吃的走了,只有有实力的才能留下来。周杰伦的唱片在香港能卖5万张,这说明大家其实是想支持的,但你做不好,歌迷当然认为不值得买。商业模式的转变,低潮期的来临,反而让真心爱音乐的人有机会。”
“现在的听众会挑剔,而且开始知道自己要挑剔了。”
“我觉得网络有好有不好的地方,它是会影响销量的,但网络有很高的宣传效用,它也会鞭策音乐人做得更好!为何别人要买你的唱片?别人要掏钱买,你就要做到最好。音乐下载者不是贼。大家都知道,一张CD的成本是10块钱以内,但我可以告诉你,你用100块买我的碟是值得的。我的音乐值得你花钱买。”
关于乐坛
我受台湾音乐影响很大
在传媒大奖庆功宴上,林一峰专门找黄舒骏合影,并尊称黄为偶像。在林一峰的成长过程里,台湾音乐对他产生了什么影响?他又怎么看当年黄舒骏等一批音乐人呢?
“我受台湾音乐影响很大,一开始我听潘越云,以她为始我开始接触了整个台湾音乐。那时候(上世纪80年代)是台湾音乐鼎盛时期,台湾出了好多有文人气质的唱作人,而我最喜欢黄舒骏。我一直相信,像李宗盛、罗大佑他们的音乐是很强,但让他们音乐流传的主要原因是歌词,所以罗大佑才在个唱上不停宣扬个人主张。而黄舒骏也很厉害。如《恋爱症候群》,之前从没有人能用一支吉他和七分钟去做一首模仿现场演唱的歌曲,他做到了,他在音乐上有突破,他在歌词上的幽默感很让大家开心。当年我开始思想发育的时候,受他影响很深。他让我首次意识到,歌手是为了一首歌而唱歌,而不是为了表现自己而唱。”
“记得当年他说要超越罗大佑,我觉得他已经超越了,他是我最尊敬的一位台湾音乐人。”
听着林一峰如数家珍地把台湾音乐人的名字、音乐及其创作特性通盘说出,甚至对某些非热门歌的歌词倒背如流,可见他对台湾音乐的热爱。我笑说:“不如我们做一集林一峰最喜爱的台湾歌曲回顾吧。”“好啊!但那太多了,十集都讲不完!”他乐呵呵地回答。
关于歌词
用情歌说很多事才了不起
既然林一峰这么喜欢台湾歌词,那他怎么看自己本土的粤语歌词呢?
“台湾的作词人和香港相比,我觉得香港作词人更难一些。因为粤语歌比较难写。而且香港乐坛的风气不好,一定要求作词人写情歌,但他们也可以利用情歌说很多事情,所以我觉得这样更了不起!”
“我尊敬的香港作词人很多,比如郑国江老师,除了因为他写的歌词好,永远不会过时,还因为有一次他在访谈中说,有一种东西他是不写的,就是悔淫悔道的,我十分赞同。公众人物确实要有责任感,因为歌词真的可以影响人。除此以外我还喜欢林夕和黄伟文(Wyman),他们写的一些作品也不会随时光流逝掉。”
依然是“林与黄”。那林一峰喜欢林夕多些还是Wyman多些呢?
“就人而论我喜欢Wyman,因为他比较好玩。而林夕太过神圣,他好像参透了世界上所有事情一样,我觉得这样不会开心。Wyman人气重些。我喜欢林夕的《约定》,还有玩叠字的《似是故人来》,粤语歌很少能够玩叠字的,他是第一人。Wyman写的《到处留情》、《燕尾蝶》也很好,《燕尾蝶》用我的解读方法是说一个很纯真的人被社会同化,他的用字很美,如果要挑一首世纪之作,我会挑《燕尾蝶》。”
关于文字
我的书中有我的一生
感觉林一峰对歌词十分看重,这是为什么呢?
“我是读理科的。但我觉得从小到大都离不开音乐。音乐是我的生命,我不会离弃他,他也不会离弃我。但我从没想过以音乐为生,因为命运是没有办法计划的。”
“我喜欢写歌,因为我有很多东西要说。我自己出的唱片和书,都是与文字有莫大关联的,因为我觉得可以影响人心的,只有文字。而音乐如果不能对人心有触动,他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对文字的极度尊重,所以今年8月林一峰出了一本书《音乐·旅·情》。这本书是怎样来的?
“我很喜欢写东西,小时候甚至立志做一个作家,不过最后阴差阳错做了音
乐(笑)。但写歌也是文字创作。这本书是我在香港各大报章写的文字的一个集,我用很特别的方式包装了一下,让这些文字可以留存下来。就当还自己一个心愿,让自己的生命留下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这本书里有我的音乐、旅游和感情,这也就是林一峰的人生。”
关于未来
最想做一张国语专辑
谈完过去,这位身具使命感的大男孩,开始兴致勃勃地描绘他的未来。
“今年我的三件大事:出一本书,出一张碟(新碟《一个人在途上》即将推出),还有10月的这场演唱会。这个演唱会是因为BMA的老板罗先生看完我一个现场,很喜欢,认为香港应该有这样的东西:一个Live Show,只有音乐没有其他,于是就投资帮我做演唱会。”
“这个演唱会的主题只有一个:音乐。我曾经做过许多类型,Jazz,吉他民谣,Full Band,Rock,这次把他们综合。(演唱会有何卖点?)一个以音乐为主题的演唱会,在香港就很特别了。香港的很多演唱会都以作秀为主,音乐沦为工具,而不是目的,这样很不好。香港是时候有一个为了音乐而音乐的音乐会了。”
“不仅香港,现在的台湾音乐也不行了,过于西化。它完全把美国音乐植入台湾。以前台湾音乐很有气质,像滚石做的《回声》,飞碟做的苏芮、黄莺莺等,全部都是有性格,有理念、用文字整理出来的一个Project。现在台湾整体没有了这种气质。”
林一峰喜欢概念专辑,所以他把黄耀明的《愈夜愈美丽》选为最喜爱的唱片,因为“那是最完整的一张概念专辑,很少粤语专辑能做到这点”。明哥是林一峰很尊重的艺人,也是他的一个精神指标。林一峰以前的专辑都有一个完整的概念贯穿其中。即将推出的新碟也不例外。
“我希望能把我吸收多年的好音乐融会在我的新碟里。即将推出的新碟《一个人在途上》(游乐2)是我的一个心路历程,之前(游乐1)说的是旅游=人生,这一次要说的是人生=旅游。说的是一样的东西,但这次从心灵出发。”
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原来林一峰最想做的,竟是一张国语专辑。
“我正在筹集资金出一张国语唱片。明年4月我会和苏玉华做一个舞台剧,4月之后我会筹备我的国语唱片。如果一辈子只做一张唱片,我就做那一张唱片,里面的歌我已经写好了,全部旋律都齐了。我等了好多年,写了好久,就是为了这次。”
■ 后记
访问结束前,林一峰还真情流露地感谢了内地的媒体:“你们让我很感动,香港传媒可能问两句关于音乐的事情就过去了,但内地媒体是从音乐出发去问问题,我觉得很受尊重。”其实一峰啊,尊重是双方的,不是所有艺人都值得我们去问一些“严肃”的问题的,你有空翻开报纸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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