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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赔偿金,什么都不要! |
2004年10月08日 14:42 广州日报-信息时报 谭争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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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在阿梅(梅艳芳)走后差不多一年的日子,又要把她放在新闻版里说事,而更让人心痛的就是,这次又是那个美容纤体公司正式入禀法院,控告阿梅没能按合约拍完广告就“先行告退”。其实如果看那一张冷冰冰的合约,上面白纸黑字的规定,阿梅没能完成合约内容当然是不对,但是整个地球人都知道未能完成合约的原因是什么,而作为最讲究广告效应的美容纤体公司,有此一举,到底是想博宣传,还是真的计较那些钱,真让人摸不着头脑。
娱乐圈的各种宣传噱头无奇不有,但近年最火热的“纤体行业”也似乎有向娱乐圈学习的势头。现在香港的街头、杂志刊物、电视等各种能出现在人们眼前的媒介都总有那么几个挺胸收腰的美女明星婷婷玉立着。但是想问问向阿梅追数的老板娘Joyce,顾客会为了刘嘉玲张可颐等的绯闻逸事留意她们所代言的纤体公司吗?她们也许会回答:“张可颐绯闻好厉害,但她身材确实变好了,不如我们去她代言的纤体公司试试吧!”但是我相信,没有顾客会说:“阿梅生前代言的纤体公司告阿梅因病逝没能完成广告拍摄,不如我们去她代言的纤体公司试试吧!”
其实如果那间纤体公司把已经支付给阿梅的广告费用大方处理,那这起码会为他们赢来好名声,这笔钱也就没白费了———因为赢了名声也就等于宣传成功了。但老板娘却坚持说她要实事求是根据合同办事去控告阿梅,既然她要用如此愚蠢的方式扯破脸皮打烂自己的招牌,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们已经不要公司不要名声了,除了那笔可能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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