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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再起硝烟 花儿乐队状告经纪公司 |
2003年09月26日 09:48 北京娱乐信报 翟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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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凌晨,北京新蜂惊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各界媒体传真了一份“声明”,内容直指该公司旗下花儿乐队对公司的控诉。
早在2003年1月,花儿乐队三位成员在致新蜂音乐的一封信中称,因公司安排演出量不够而导致三人“无钱生活”,要求公司每月为每位成员提供八千元生活保证金。公司在与他们接洽的过程中,花儿乐队自2003年1月起至今拒绝参加公司为其安排的活动。日前,花儿乐队三成员的代理人将北京新蜂音乐制作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与被告解除“艺人合约”,并列举八项“违约事实”,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针对花儿乐队的说法,新蜂方面在传真中——解释专辑销量报表都是公开的,花儿乐队从未提出查阅。至于涉及专辑销售额分配、版税问题,新蜂公司认为4年前签署合约时早已谈妥。过去因新蜂公司已经发现花儿乐队成员理财不力,帮助该乐队存过一些钱,以便他们自己支配使用。公司表示这些都与乐队达成口头承诺,但是如今却成为了诉讼的关键问题,这无疑再次将艺人与经纪人之间长期积压的问题抬到了桌面。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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