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章程 2003年12月23日18:30:59 网易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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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大赛名称:
大赛名称: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
英文名称:Miss China Health & Beauty Contest
英文简称:MCHBC
第二条 主、承办单位
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由中国健康扶贫工程组织委员会联合中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文化部《音乐生活报》社共同主办,北京青影世纪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北京中艺世纪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承办。
第三条 大赛宗旨
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是通过全国性评选活动,展现青年女性的健康形象。同时宣传和号召全国人民,以健康的身心从容面对一切突如其来的打击,向全世界展现中国人民健康形象的全国性大型公益文化活动。
第四条 参赛对象
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主要面向全国女青年。
第二章 参赛报名
第五条 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报名条件:
第六条 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报名须知:
1、大赛在全国范围设立分赛区,参赛者可在任意分赛区就近报名,港澳台参赛者可以在任何分赛区
报名。
2、参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填写《2004年首届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报名表》一式两份。
◎提交正面化妆头像特写彩照一张,正、侧面无妆头像特写彩照各一张,半身自由照一张,正、
侧、背面全身彩照各一张,照片统一规格为15CM X 20CM。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可出示学校、单位或街道介绍信。
第三章 比赛内容
第七条 比赛内容
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比赛内容包括身体机能、心理素质、仪态条件、基本文化素养、表现能力、职业意识和创造力。
第八条 参赛选手身体机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价
1、身体内部机能的各项指标;
2、视力、听力;
3、发质;
4、皮肤。
第九条 参赛选手心理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
1、心理承受能力;
2、心理自我调节能力;
3、面对困难如何战胜自我。
第十条 参赛选手仪态条件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
1、身高;
2、上下身比例;
3、三围比例;
4、头围与肩宽的比例;
5、五官比例。
第十一条 参赛选手的文化基本素养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
1、养生基本知识;
2、心理调节基本知识;
3、身体锻炼的基本知识;
4、文化水平;
5、外语水平;
6、智趣水平;
7、艺术欣赏;
8、科普知识;
9、历史知识。
第十二条 参赛选手的表现能力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
1、以舞台气质把握时尚潮流;
2、以表演诠释文学内涵。
第十一条 参赛选手的职业意识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
1、和善、友爱、诚信与智慧;
2、礼仪;
3、与助理的配合状况;
4、团队合作精神,包括与参赛选手的合作关系;
5、对编导意图的理解程度;
6、各项赛事纪律意识。
第十二条 参赛选手的创造力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
1、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2、对人文事物的看法和观点;
3、具有利用道具来表现艺术特点和风格的意识。
第四章 比赛程序
第十三条 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由预赛、复赛、决赛和全国总决赛四个阶段组成。
第十四条 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由各分赛区经过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完成,大赛组委会根
据各分赛区比赛结果和选手整体状况共选拔60名左右的选手进京参加全国总决赛。
第十五条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国内营养健康专家、造型师、资深模特教练、演艺经纪人、国际小姐、著
名学者、艺术家、大学教授和影视明星等担任大赛各阶段评委。
第五章 奖项设立
第十六条 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分赛区决赛阶段设分赛区冠、亚、季军及十佳选手奖。
第十七条 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设立最具人气奖、最佳爱心奖、最具演艺潜质奖、最佳亲善
奖、最佳健康仪表奖、完美肌肤奖、完美秀发奖、最受传媒欢迎奖、最上镜奖和最具才智奖等。
第十八条 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总决赛前12名获得者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九条 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总决赛冠、亚、季军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并由组
委会组织参观学习。
第二十条 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入围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将由组委会组织的重大演出活动,并参加
组委会举办的慈善活动及相关活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入围选手的肖像、影像等进行大赛的各类
宣传推广活动,出版和发行相关资料和刊物。
第二十二条 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在各阶段比赛中除分赛区收报名费外均不向选手收取任何参
赛费用。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健康形象小姐选拔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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