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一直存着他的,就是1992年的这张《One Voice And Ten Fingers》。其实,伦永亮是个很能唱的人,他早年在加拿大读书时,就曾在当地的酒吧中客串唱歌,只是后来回港发展,在第二届“亚太流行曲创作邀请赛”中侥幸胜出,继而被黎小田邀请加入“华星”唱片公司后,才开始其音乐创作人的生涯。又是一段陈年往事了,只是每当听到他略显沙哑的声音,独特的演绎,总是忍不住猜测:如果他一直唱下去了,如果一开始他就是创作歌手,而不是处在幕后,那后来的结局是否不会像现在这样令人泄气失望呢?
我一直喜欢他的《One Voice And Ten Fingers》,记得这盘贵死的原版带,当初那小城里唯一的一盘摆在架子里几个月,最后还是只有等着我存够钱将它买走。甲之熊掌,乙之砒霜,只是,居然,连伦永亮都会是小众喜好,我原本以为像他那样做旋律的人,会挡都挡不住的大红大紫。你听听那样的调子:《每一个早上》(试听)里,开篇那一连串不依不饶的琴声从他指尖下泄出,简直就如同柔手轻轻拉开了窗帘,木吉他的清亮音色跟进,一幅晨曦的温馨画面就勾勒出来,这真是花了心思的流行音乐。伦永亮的声音随同吉他与琴声,也像是随同晨光的转向,缓缓唱出:“朦胧是那半睡醒光线,徐徐渗过窗纱在蔓延,它找到你,在庆幸的,在面庞停下亲一遍…..”曼妙情怀似极达明的《惑星》。
《Let Me Be The One》和《only you,only me》(试听)是快歌。伦永亮写快歌,尤其是对快歌的编排的才华是有目共睹的,稍稍留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林忆莲那些流传颇广的快节奏旋律几乎都出自伦氏之手。看来他自己的确是有此嗜好的,为别人做嫁衣做得多了,自己也难免忍不住要过上一把瘾,唱得虽不错,却只可惜他不会跳舞,一想起这点,就总让我在听的时候觉得是一个顽皮小孩在蹦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