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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一:"复仇者联盟"态度引院线不满 一纸公文背后哪有真正同盟 |
![]() 由中影、华谊、博纳、星美、光线五家发行公司落款盖章的《关于调整影片分账通知》。 |
11月15日,一纸名为《关于调整国产影片分账比例的通知》赫然见诸网络,而中影、星美、华谊、博纳、光线五大发行方的联合署名盖章,让公众将之视为了五大发行方组成“复仇者联盟”,准备联手将发行方在电影票房中的分成由43%提高至45%的标志。而这一纸公文,成为了这次发行方与院线方矛盾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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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二:2%分成关系影院存亡 《一九四二》票房分成固定变浮动 |
![]() 一家影院的总票房收入大部分都用于上缴院线、国家税费和人工开支等等,影院真正来自票房收入的利润其实很低。对于那些已经把来自票房的利润压缩到了3%的影院来说,发行方多拿2%的分成将会给影院带来不小的冲击。 |
普通观众可能并不清楚票房2%的分成到底是一个什么概念,而对于院线和影院来说,2%的票房分成很可能就是一道生死线,有院线人士直言,如果按照“一口打包价”将发行方的分成由43%提至45%,“那么就已经触及到了某些影院生存的底线。根据近几年开业的新型影院已经签订的商务合作条款以及合作协议,如此执行的话不少影院将开始赔钱。”
对于影院而言,实际上的纯利润收入不会超过总体票房收入的10%,甚至有传某些影院的纯利润只有总体票房收入的3%左右。总票房的2%对于某些影院而言,可能攸关生死存亡。有院线人士算了一笔账,按照现在的分成模式,以一家年票房收入1000万的影院为例,票房收入的5%直接上缴电影专项资金,3%左右上缴营业税,48%-50%的票房收入要上缴院线,10%-20%支付房租,除此之外还有水电、物业、人工等一系列开销,最后纯利润不会超过100万,而发行方是从票房收入多拿走2%,就等于一下拿走了20万,对于那些纯利润只有3%的影院,多拿走的2%则直接将影院逼入绝境。 虽然2%的票房分成对于影院而言生死攸关,但影院与院线方面一直强调分成并非不能谈,甚至有影院人士表示,发行方提高分成是大势所趋,其实很多影院与院线已经做好了提高发行方分成的心理准备,只是用何种方式提高不能是简单粗暴的“一口价打包”。 以《一九四二》最后的合同为例(下图表),3亿之内发行方43%与院线57%进行分成,超过3亿元票房部分才能按照45%比55%进行分成,《1942》票房越高,发行方能拿到的分成就越多,笔者计算假如电影票房为4亿,发行方43.5%与院线56.5%进行分成;如果票房达到5亿,发行方43.8%与院线56.2%进行分成;如果票房达到6亿,发行方44%与院线56%进行分成;如果票房达到7亿,发行方44.1%与院线55.9%进行分成;如果票房达到8亿,发行方44.2%与院线55.8%进行分成。如此算来,最终发行方和院线的分账比例大约是44%比56%,等于发行方和院线各自让了一个点。 《一九四二》片方与院线达成的分账合同规定比例
而对于《王的盛宴》首周发行方分43%;次周分41%;再次周分39%直至下片的做法,院线人士表示,院线方面并没有要求《王的盛宴》降低发行方分成比例,是发行方主动调低分成比例以争取长线放映和多排场次,也可视作是一种市场行为。 |
争议焦点三:发行方分成上涨已成定局 院线方倡导区别化分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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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的《金陵十三钗》到今年的“复仇者联盟”,票房分成之争似乎已经成为了电影贺岁档的固定余兴栏目,而今年《一九四二》与《王的盛宴》两纸迥然不同的阶梯分账协议,是否意味着今年贺岁档发行方提高分成的努力又变成了瞎忙活?相关影院人士表示,自从去年11月底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下发“关于促进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发行方分成上涨只是时间和方法的问题,虽然这次《王的盛宴》主动放弃了提高分成,但《一九四二》实际上已经部分完成了提高分成的工作。 |
结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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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小卡 撰文:小企鹅 | 分享到: | 娱乐首页 | 回到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