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南坊)“怒放!摇滚英雄会”是一场备受争议的演出,它浓重的商业味道被很多人诟病,炒冷饭、纯捞钱等“罪名”一股脑扑了上来,似乎这场演出简直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做音乐难,做摇滚乐难上加难,不仅要绞尽脑汁做出好音乐,还得承受住拜金与否的道德评判。这是不是摇滚乐应该承担的东西?到底有谁规定过摇滚就不能商业?事实上,无论是欧美相对成熟的摇滚乐市场还是中国摇滚乐曾经的辉煌岁月,“商业化”从来都是摇滚乐成功的关键所在。
放眼望去,凡是欧美大牌乐队均是商业好手,U2、Bon Jovi甚至连一向反对主流的Radiohead等独立乐队同样都具备巨大的商业潜力。在他们看来能挣钱是自身价值的体现,说得更直白点,有人愿意为你的演出和音乐掏钱,就说明你的音乐被人需要。所以专辑销量才会成为评价一位歌手、一支乐队成功与否最直观的标准。
中国摇滚乐最辉煌的时期应该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代表人物就是至今仍让“滚迷”津津乐道的“魔岩三杰”。仔细想来,那个时期摇滚乐的辉煌是因为经过崔健等一批先驱的努力,让中国摇滚乐有了深厚的积淀,积累了一大批好的音乐人和音乐作品,但同时魔岩唱片用台湾先进的商业手段对摇滚乐进行了包装也是不能被忽视的重要因素。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摇滚乐经历了一段低潮期,在这个过程中摇滚歌手能够冲入一线歌手行列的只有汪峰、许巍等寥寥数人,而他们也是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商业要求才能够拥有今天的位置。所以说,中国摇滚的任何一次辉煌都没有离开过“商业”。
“怒放!摇滚英雄会”商演的定位是因为摇滚乐需要更多的观众,中国摇滚从无到有,从有到多,并不是靠着死磕以及对主流的绝对排斥而取得的成绩。看看参加“怒放!摇滚英雄会”的这些大腕,他们哪一个不是在坚守自己摇滚理想的前提下一步步向主流靠近的?商业不是洪水猛兽,它不会轻易吞噬摇滚乐的独特之处。与其完全规避,不如顺势而作,利用它来为自己服务远要比彻底与之隔绝要明智。汪峰就曾直言道,“我想让老百姓真正了解到摇滚乐,不是媚俗的、流行的,我要做的是主流摇滚乐,这是我所坚持的。”
如果摇滚乐没有任何利益可图,它也就不可能跟商业搭上钩。事实上,作为娱乐圈里的一部分,摇滚乐的商业潜力无限。“怒放!摇滚英雄会”得以成型,是因为参加演出的各位大牌们有足够的号召力来撑起这样一场大型演出。崔健、许巍、郑钧、何勇、汪峰,这些大腕的名字放在那里就是金字招牌,这些名字就如同商业品牌一样已经具备商业价值。他们的号召力甚至丝毫不逊色于王菲、周杰伦等流行大牌。商业潜力都是被挖掘出来的,摇滚歌手也可以像流行歌手一样被推广,因为本质上他们都是一样的,均是大众偶像。摇滚乐的商业价值近几年尤其得到了重点开发,一个最显著的现象就是音乐节的井喷。就在“怒放!摇滚英雄会”举办的同时,北京还将有长城探戈坞音乐节举行,罗大佑携国内外一批摇滚乐队集体亮相。很明显摇滚乐的市场化已经初现端倪,以音乐节和演出为龙头产品,正掀起一股“全民摇滚”的潮流。当我们意识到摇滚具备商业潜力时,摇滚乐也就与商业脱不了干系,虽然“怒放!摇滚英雄会”有炒冷饭的嫌疑,但这场演出的目的正是“怀旧”,怀旧自然少不了炒冷饭。这从一个侧面证明中国摇滚曾经商业的那个时代得到了认可,而新生力量的缺失也正说明这些并没有在商业上取得成功的新生代摇滚人即便拥有很多人的认可、即便拥有有品质的作品,但还不足以拥有足够的地位。“井喷”的音乐节和开始起步的商演正在弥补这方面的缺陷,而在这个时候非要让摇滚和商业划清界限,不仅是不合理的,简直就是可笑的。
崔健曾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音乐人太富有了就做不出好音乐。这只是对一些音乐人在物质生活富足之后失去了对音乐的坚持和狂热的一种批判。“穷”不是摇滚与生俱来的。国内的摇滚需要更高级的商业推广,将优秀的作品推向大众。如今摇滚大环境的改善使得新生代摇滚人可以轻松地进入到大众视野里,也更容易获得商业推广的机会,旅行团、果味VC等一批乐队已经在向流行乐队方向发展。时代在变,摇滚的路数也在改变。曾经,摇滚乐最重要的是信念,现在,摇滚乐最重要的是自我。商业和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对立的,并不是说商业化的摇滚就是没有信念、没有自我的摇滚。现在的崔健再唱起《让我在雪地上撒点儿野》,你能说他没了当初的信念吗?其实,商业化后的崔健,他更有资本,更有自信来撒野。不仅仅是撒点野,而是在大舞台上狂撒野。
总之,现在需要转变观念的不是摇滚乐,而是对摇滚乐商业化有偏见的人。判断“怒放!摇滚英雄会”是否称得上是中国摇滚史上的经典之作的标准不应该是它是否太过商业。只要它能够为喜欢摇滚乐的人献上一场精彩的演出它就是一场值得记忆的音乐会。在这个基础上,如果它还能赚钱,能让更多的人愿意为摇滚买单,能让摇滚人获得更好的生活,那么它更是对中国摇滚乐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中国摇滚的辉煌离不开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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