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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惑一:什么是保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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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8800万就是海外几家投资方获得的最低收益
8800万并不在早前片方公布的1.03亿制作成本中,但华谊在2012年的年报里已经表明向比高集团预支了4050万,在影片拿到龙标后再支付4050万,随后追加700万。 保底发行的模式在华语片里不多见,过去杨子曾宣称《白蛇传说》保底3亿,但影片最终票房不到2亿。胡明发微博称“电影发行方支付的保底金,就是全体投资方的最低收入”,以《西游》为例,“华谊兄弟为中国大陆发行区承担的保底成本,就是海外几家投资方从该市场获得的最低收益。”目前比高集团、威秀、分别占30%(3180万)、安乐影业占10%(1060万),文化中国在去年9月以20%的溢价花3800万又从比高手上买下30%股权,不管票房多少,这四家投资方应有8800万到手;虽然它们并未公布各自分成比例细节,以理论推算,比高在影片上映前就几乎收回了成本。但比高的公告中并未明示这8800万保底金的意义。 华谊为何采用不常见的保底发行模式、而不是像文化中国那样参与投资?业内人士A先生认为这种协议实际就是“对赌协议”,华谊可能不仅仅想要发行权,也想要买下出品方的冠名,把《西游》作为华谊作品,同时也愿意冒高风险赌高收益。有网友亦评论称“华谊是冒50%的风险博得2倍本金的利润,比高冒0风险博到50%本金的利润”。 |
疑问二:华谊的1.96亿从何而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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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12%发行代理费+70%发行净收益 华谊和比高的公告里都明确表明,作为内地发行方,华谊应收取票房发行毛收益的12%作为发行代理费。所谓“毛收益”,就是总票房刨除国家电影专项资金(5%)、税费(3.3%)、中影数字代理费(1%-3%)、放映方分成(57%)等后的余额,以9.9亿总票房为准粗略推算,发行毛收益至少约为3.14亿,华谊可先从中收约3766万的发行代理费。 而再减去宣发费(据片方公布为3000万内)、华谊已垫付的保底票房(8800万)及其他零星费用,剩下大约1.58亿就是发行净收益,如比高公告里所说“投資方享有取得該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权利”,这个比例和华谊公告中所说“公司根据发行不同情况,公司还享有该影片在大陆发行净收益70%至90%分成的权利”正吻合,按华谊给出的具体分成比例,净收益大于2000万时,公司享有70%的分成,也就是约1.11亿元,加上约3766万发行代理费,大约1.5亿元,与华谊公布的1.96亿相差不大。余下4750万就由四家海外投资方瓜分。 |
疑问三:谁对收益撒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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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高公告未明确“保底金”作用 双方数字无实质出入
实际上,从公布数字推算的结果来看,两边都没有实质性的欺瞒,但比高的公告中被引用来质疑华谊的那句“初步估計,投资方可实际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有玩文字游戏的嫌疑,因为前文提及“投資方享有取得該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权利”后还表明“另外计及票房分红及保证收益”,也只有在加上8800万保底金后,四家投资方拿到的分成数字相对约占净收益七成。 至于票房分红,比高和华谊公告出现了事实性分歧:比高称“投资方已与华谊兄弟达成协定有关票房分红相关安排,并华谊兄弟正与投资方安排签订相关正式书面协议。”但华谊表示“截至公告日,除上述已经签署和披露的一系列合作协议外,公司与其他投资方或合作方未再签署任何其他协议。另外,由于电影发行情况良好,公司可能会考虑拨备执行制片方一些奖励,但是,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与其他投资方或合作方就该奖励事宜签署任何协议或文件。” 有业内人士认为作为成熟的公司,不可能在影片上映后才来商议分红的比例,这也许只是在现有协议基础上的利益细分。而以比高为首的投资方和华谊各自强调自己是最大收益者,A先生则称可能是各自出于稳定股价的策略。
在发布公告两天后,比高集团晚在港交所发布公告,执行董事、公司秘书及法定代表职务布布易作汶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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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制图:叶小凯 撰文:阿花 | 分享到: | 娱乐首页 | 回到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