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娱乐9月11日报道 (文/企小鹅)郭美美“设赌案”日前在京宣判,郭美美被判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而在此之前,郭美美在法庭上一直坚持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否认开设赌场,觉得公诉人针对自己,而其辩护律师则称,觉得本案证据不足,应宣判无罪。在郭美美之前,包括房祖名吸毒案、高晓松酒驾案、李天一轮奸案等众多名人涉案都曾公开审理,而在众多出庭的犯罪嫌疑人中,只有郭美美和李天一选择了在开庭时坚持做无罪辩护,而高晓松、房祖名、尹相杰等人都当庭认罪,态度良好。
坚称无罪派 代表人物 李天一 郭美美
在郭美美之前,唯一在开庭时坚称自己无罪的就是涉嫌轮奸案的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李天一案在京开庭之前,李天一的代理律师陈枢和王冉联合发表律师函,称将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并公开指责公众和媒体对这起“涉及名人子女的普通刑事案件”过度关注,侵犯了隐私权。后因此案涉及未成年被告人及个人隐私,因此进行不公开的连续两天审理,所以李天一的辩护律师是否当庭真的做出无罪辩护无从知晓,但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后李天一提出上诉,继续坚持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此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李天一的无罪辩护,当时就有律师指出其无罪辩护有弊无利,“无论李天一是否认罪,对未成年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不会受到影响。但如果证据充分,为李天一作无罪辩护成功的可能性极小,而认罪则可以轻判,因此不认罪对此案是有弊无利的。”
而此次郭美美案开庭,郭美美对于检方的指控,一直坚持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只承认事实,但是并不认可自己构成开设赌场罪,觉得公诉人针对自己,而其辩护律师则称,觉得本案证据不足,应宣判无罪。郭美美在最后宣判前仍是坚称自己“错了”而非“触犯法律”,“在我被羁押的时间里,我知道自己错了,很后悔,希望法庭念在我第一次犯错,不懂法,能对我轻判。” 最终审判长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当庭认罪派 代表人物 高晓松 房祖名
与李天一、郭美美不同的是,大多数涉嫌触犯法律的公众人物,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都选择了当庭认罪,其中不少人还会以自己为鉴希望能够警醒后人。
2015年1月9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在开庭时,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在其居所内容留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此房祖名十分配合,供认不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房祖名也表示无异议,自愿认罪。在最后陈述中他表示:“我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回到社会后,我绝对不会再犯,因为我让家里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但是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未必就代表得到了宽恕和原谅。我希望在今后用我的行动来获得谅解,传递正能量。” 由于认罪态度好,并有自首情节,房祖名最终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有期徒刑获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1年5月17日下午高晓松醉驾案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前,高晓松的辩护律师就表示将放弃做无罪辩护,“我们是有可能是对被告人做无罪辩护的,由于证据的不合法,但是昨天下午我们在会见被告人的时候,有这样一个机会,但是被告人劝说我说让我放弃这样的想法,他说一切事实都存在,我不想回避什么,即使是有这种可能,也不要这么做。”高晓松本人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表示,““第一,我完全认罪。第二,我相信法律公正。第三,我相信法律也会维护一个犯罪人的其他权利。我希望传达给公众的就是,酒令智昏,以我为戒。”最终,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人民币。
2015年2月28日,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在法庭上,尹相杰承认非法持毒自愿认罪,并在作最后陈述时表示,“今天我感到深深悔过,我的行为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很不好的影响。登上舞台以来,是观众朋友的爱在养育着我,现在我不仅没有报答大家,还做出了丢脸的事,我只想说一声道歉!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以我为戒,以我为戒!”最终尹相杰获判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