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娱乐1月29日报道 29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了案件简讯,称部分网络用户持续散播针对范冰冰女士及范丞丞先生的侮辱、诽谤言论,涉嫌构成对范冰冰女士、范丞丞先生名誉权的侵犯。
28日,律师事务所接受范冰冰女士的委托,将侵权的网络用户诉至法院,请求主审法院判令被告向范冰冰女士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目前,该案处于“待审核”状态。并表示律师事务所将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对涉嫌侵权的其他主体,将第一时间取证、备诉,维护范冰冰女士、范丞丞先生的合法权益。
据悉,范冰冰曾多次对侵权用户发起过起诉。
2020年11月3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文称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演员范冰冰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件一审胜诉。
据声明表示,廖*通过其注册的帐号持续发布6篇针对范冰冰的文章,被判构成对范冰冰的侮辱、诽谤,侵犯了范冰冰的名誉权。法院依法判令廖*在涉案帐号中向范冰冰赔礼道歉(致歉时间不少于30日),并向范冰冰赔偿律师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70000元整。
此前,范冰冰也曾进行过多次名誉权的维权。
也有一些网友在正式庭审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发布公开道歉信,表示歉意。
2021年1月27日,范冰冰委托律师发声明,称范冰冰从未进行过直播带货,并对冒充范冰冰的主播提起上诉,目前法院已判胜诉。
范冰冰委托星权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表示近日有部分网络直播擅用包含范冰冰女士本名、别名及其他昵称的方式,以酷似范冰冰女士的妆容进行直播带货,使得部分公众误认为相关主播系范冰冰女士本人,涉嫌严重侵犯范冰冰女士的人格权益。2020年5月25日,范冰冰委托律师事务所将陈某某(网络主播“范爷冰”)告上北京互联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责令被告陈**向范冰冰女士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经过一审二审的判决,法院决定维持原判。
此外律师事务所还晒出了几个范冰冰本人委托律师起诉的部分主播,这些也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不但要向范冰冰赔礼道歉,还要赔偿经济损失。
简讯最后还对范冰冰对于带货的态度做了说明,表示范冰冰至今未参与过任何直播活动,网传的范冰冰带货,都是谣言,还呼吁主播们不要侵犯他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