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娟为见刘德华间接导致父亲自杀。
(文/ 第五铁峰 张冉)兰州女歌迷杨丽娟苦追偶像刘德华13年,而其父母为了帮助她圆梦不惜举债度日,搞到倾家荡产。但是,就在上周她终于得尝所愿和偶像零距离接触后,她的父亲却选择了跳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网易娱乐特别连线了社会学、法学专家来解读该事件。
周孝正:杨丽娟应该接受精神病治疗
著名社会学家、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表示,这个新闻反映出来的问题只能说明这位女歌迷是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而不具有社会学意义,“我能说的是这仅仅是个个案,女孩的这种痴迷行为反映出她具有精神方面比较严重的疾病,需要的是进行相关的精神疾病的治疗,不能上升的社会学的角度研究。”
对于如何看待偶像崇拜的现象,周孝正表示,偶像崇拜自古就有,也广泛存在于社会各个群体中,并不是某个时期和年龄阶层特有的现象。 对于偶像崇拜的社会学意义,周也表示这是一个正常的社会现象,但他一再强调杨丽娟需要接受精神疾病的治疗,“精神病上有恋物癖、受虐狂等现象,从这个女歌迷的行为判断,她应该是有些精神方面的问题,一定要接受治疗。”
周孝正甚至指出,杨丽娟的精神疾病很有可能就是家族的遗传病,而他判断的依据就是她父母对她追星行为的无原则支持和不合常理的纵容。
陈露:悲剧是其父母一手酿成
与周孝正的观点略有差异的是,著名律师及情感专家陈露,则认为杨丽娟的遭遇是她父母亲手造成的, 陈露认为,杨丽娟未满16岁便开始崇拜刘德华并因此辍学,起初父母虽对此进行了劝说,但因为怕影响与女儿之间的关系,最终任由其发展,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一个未满18岁的孩子,并不是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她所做的一切应该由父母或监护人去引导、去教育,如果她(杨丽娟)想什么,不论对错,父母没有进行正确的引导,则会出现这种情况”。
同时,陈露还指出,杨丽娟在本应接受教育的年龄而辍学追星也是父母的一大失职。“报道里也提过,她没有一个朋友,也就是说她甚至不知道在她这个年龄应该去做些什么,如何获取知识、如何赚钱养家、如何适应社会,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在面对种种问题的时候,难免会出现偏差,这个时候就更需要她的监护人去正确的引导”。
正如陈露所说,父母没能在女儿失去理智追星的时候给予及时的纠正,而是一再纵容。甚至在杨丽娟父亲去世后,母亲杨太仍在维护女儿的利益,并强调追捧偶像是光明磊落的行为,不会觉得后悔,内地传媒形容她女儿的行为是不孝、乱花钱,她绝对不认同,并称以女儿为骄傲。
同时陈露也强调,现在铺天盖地的谴责对杨丽娟没有任何好处,现在应该有人去告诉她如何像正常年轻人那样去生活。并在最后告诫存在着同样问题的家庭,父母在面对子女失去理性的追星行为时,监护人应该正确的引导和教育,而不能一味的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