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第三者选择分手
孙兴牵手小女友 和妻子分居一年半
孙兴曾说:“第一任妻子不愿离婚,但她一看到林美贞就知道她镇得住我,所以愿签字离婚。”无奈两人最后仍各分东西。孙兴、林美贞结婚五年后,男方又恋上十八岁辣妹,为了跟内地80后辣妹在一起,孙兴不得不付高额赡养费。孙兴和林美贞两人共同经营的四家餐厅的股份,儿子孙恒一并归前妻,每个月还必须给妻子10万生活费,累积为5000万台币。孙兴常年在内地拍戏,现在经常与小女友出双入对,但是跟林美贞分居一年半后,现在两人仍未签字离婚。 [相关新闻]
[下一页更精彩]
第三页:成龙有私生女 林凤娇继续默默支持
第四页:谭咏麟承认私生子 发妻与情人共存